11月17日,有网友在北京市药监局官网留言咨询电子版药检报告的问题。
该网友问,现在很多药批给的是电子版药检报告!1.药店只在电脑保留电子版药检报告可以吗?2.连锁总部和单体要求一样吗?各分局要求一样嘛?
对此,北京市药监局回复道:
11月17日我局工作人员已邮件回复咨询人。关于您咨询的电子版药检报告相关问题,答复如下:
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第76条已明确规定,检验报告书的传递和保存可以采用电子数据形式,但应当保证其合法性和有效性。您企业是否采用或接受此形式,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自定。
也就是说,药监部门认可电子版检验报告,但是要注意,要保证其合法性和有效性。
如何保证电子版药检报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?
业内人士认为,方法就是使用001医药电子资料管理平台这类第三方平台,实现检验报告的电子化传递。
电子检验报告给药企带来什么?一是有效率,药企在线传递电子检验报告,方便快捷;二是有保障,电子化的检验报告永久保存,不会灭失,免除纸质报告丢失的烦恼。
不仅如此,纸质的检验报告可能会被篡改信息,但是检验报告电子化后,药企就不用担心检验报告被动过手脚了。
近年来,在药品监管上,随着政务电子化工作的持续推进,再加上疫情的影响,全国很多药企开始使用001医药电子资料管理平台,实现线上办公。
值得关注的是,该平台作为国家课题试点平台,满足了全国药企首营、检验报告等资料的在线交换与传递,减少资源浪费、增强企业活力的同时,也显著提升了政府监管效能。